4000336032
二级建造师分哪些专业?
建设部在《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建市[2003] 232号)中将二级建造师划分为12个专业类 别,即:房屋建筑工程、公路工程、港口与航道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电力工程、矿山工程、冶炼工程、石油化 工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、机电安装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。
在人事部办公厅、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》
(国人厅发[2006] 213号)中,与一级建造师相同,将原“房屋建筑工程”、“装饰装修工程”合并为“建 筑工程”;将原“矿山工程”、“冶炼工程(土木工程部分)”
合并为“矿业工程”;将原“电力工程”、“石油化工工程”、“机电安装工程”、“冶炼工程(机电工程 部分)”合并为“机电工程”。同时,取消了港口与航道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两个专业类别。
专业调整后,将二级建造师划分为6个专业类别,即:建筑工程、公路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矿业工程、机 电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