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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消防预习知识点:工业建筑附属用房布置

来源:优路教育泸州校区 发布时间:2018/12/28 17:15:02

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预习阶段备考已经开始,优路教育整理了消防工程师知识点:工业建筑附属用房布置,供各位考生预习备考。

一、办公室、休息室

1.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、仓库内。

2.办公室、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、乙类厂房内,确需贴邻本厂房时,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,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.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。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。

3.办公室、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,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.50h的防火隔墙和1.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,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。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,应采用乙级防火门。

4.办公室、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、乙类仓库内,也不应贴邻。

5.办公室、休息室设置在丙、丁类仓库内时,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.50h的防火隔墙和1.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,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,应采用乙级防火门。

二、液体中间储罐

厂房内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,其容量不应大于5m3。设置中间储罐的房间,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.00h的防火隔墙和1.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,房间门应采用防火门。

三、附属仓库

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.甲、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,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。

2.甲、乙、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.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。

3.丁、戊类中间仓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.00h的防火隔墙和1.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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